关于申报合肥市2013—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201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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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

    合肥市2013—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联系实际,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地为合肥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推动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二、课题范围和申报原则

    1.《课题指南》(见附件)指导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报。主要分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研究等五大类。

    2.申报要根据中央、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立足于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要着重对合肥市全力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发展战略进行系统阐述和深度解读。准确把握其内涵、定位、目标,围绕建设“实力之城、智慧之城、生态之城、创业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的实施路径,开展针对性研究。对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中的实践经验及时予以总结,对遇到的亟待解决的难题提出破解的思路和具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3.鼓励对课题开展跨部门、跨单位 、跨学科的综合研究,鼓励实际工作部门和研究部门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在《课题指南》的指导下进行。《课题指南》所列只是对重点研究内容和方向的提示,申请人可在此基础上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申报的选题应在指南基础上进一步综合、深化、细化,申报人尽量不要使用指南中提示的研究方向作为标题,以避免申报题目的集中与重复。

    2.市社科规划项目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新的进展,倡导原创性、开拓性研究和实证性研究,注意基础理论研究、对宏观问题的研究、工作研究的区别和特色,增强针对性和适用性,避免低水平重复。鼓励针对发展中的重大、敏感、前瞻性问题的研究;鼓励围绕相关问题的比较研究;鼓励在内容和角度上有所创新、填补空白的研究。

    3.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是项目实际组织者和承担者。申请市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承担一个市级项目,同时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申报。每个课题的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要超过6人。

    4.参与市社科规划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5.已在全国、省、市获得立项的各类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6.曾参加过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课题,未能按期完成但又未申请延期或被中止、撤项的,其项目承担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

    7.申请社科规划项目的责任单位要努力提高本单位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并为项目承担者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8.项目在研期间,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一次中期检查。经检查合格者,由市社科规划办及时拨付经费。检查不合格者,将由项目负责人向市社科规划办作出改进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方能续拨经费,否则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四、申报时间及项目完成时限

    1.本校教师申报的请于2013年5月3日(周五)下午15时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交社科办,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社科办邮箱( wkc@hfut.edu.cn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逾期不予受理。

    2.应用对策性研究一般为1年;申报《课题指南》中标注*的项目需在2013年底前完成;其余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

    联系人:王荣钊 电话:62901118

    社科办

    2013年4月12日

    合肥市社科规划办 联系电话:63537600。

    地址:合肥市政务中心A座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2311室

    附件:

    1.申请书

    2.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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