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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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校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

    (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本校申报数量超过限额的,由社科办会同校学术委员会邀请校外专家遴选排序推荐)。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 xmsb2013@sinoss.net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4.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5. 本校申报者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周五)下午16时。6月1-3日社科办在线审核,审核后汇总申报材料,申报者请在6月6日(周四)上午11时前将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交到校社科办,同时发送电子版到wkc@hfut.edu.cn

    由社科办统一送达或邮寄至: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1层,邮编:100029。
      联系人:何琬冰、王楠;联系电话:010-58581198,58581411。

    6. 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7.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黄华伟;联系电话:010-66096629。

    联系人:王老师   62901118

    社科办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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