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硕士研究生提交开题报告的通知

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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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导师、2011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相关要求,本学期将开展2011级硕士研究生提交开题报告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提交对象:学院2011级全体学术型研究生。

    2、提交程序:参照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网页通知公告栏《关于2011级硕士研究生提交开题报告的通知》附件中的“提交开题报告工作流程”。

    3、提交时间:2013年5月16日 -- 2013年6月16日00点。

    4、提交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的研究生责任自负;开题报告一经提交,不再予以修改。

    5、请各位导师和研究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先由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提交,学生在完成提交后联系导师,请导师完成导师意见和系所意见提交,意见要有文字不能空白。                        

    经济学院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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