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合肥市2013—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合社科规划办〔2013〕2号),我校共有5个项目获得立项,其中资助课题4项,非资助课题1项。
编 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
HFSK13-14D02 | 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区域支撑力评价与提升对策研究 | 崔宝玉 | 经济学院 |
HFSK13-14D12 | 合肥大湖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环保法制研究 | 张庆彩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HFSK13-14D13 | 合肥市发展低碳生态城市战略研究 | 李 影 | 经济学院 |
HFSK13-14D20 | 合肥贫困群体社区福利供给机制研究 | 许小玲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HFSK13-14D38 | 合肥生产性服务业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的路径和模式研究 | 李 应 | 管理学院 |
请各位老师到本网站首页左下侧【下载中心】下载填写《立项回执》,并于7月17日(周三)下午16时前将《立项回执》用16K纸打印一式两份交社科办,统一办理签章及报送手续。
文件附后
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合社科规划办〔2013〕2号
关于合肥市2013—2014年度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合肥学院、中共合肥市委党校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省市各有关单位:
合肥市2013—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日前已经过专家评审,并报经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共有56项课题立项(含非资助项目,立项名单附后)。
承担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既是项目承担者及所在单位的荣誉,更是各单位加强学科建设、推动人才培养、积聚科研实力的重要契机。科研管理单位的管理成效直接影响着项目研究的进程和研究成果的质量,请各单位认真按照《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哲学社会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管理规定,尽职尽责地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为使项目研究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如下几点:
1.提请项目负责人了解和掌握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填写立项回执。立项回执应于9月6日前寄送至我办。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填报立项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
2.立项课题的项目申请书是有约束力的协议书,是进行项目在研管理及成果鉴定验收结项的依据。请各有关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的设计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我办将在项目研究期间进行相关的年度检查,了解在研项目进度、经费使用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成果。
3.资助项目与非资助项目是同一档次的市级社科规划项目,必须同等地进行项目管理,不能降低非资助项目的质量要求。建议各单位对非资助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于结项时被鉴定为“优秀”等级的非资助项目,我办将予以适当奖励。
4.资助项目经费分期拨付使用,并委托单位相关部门管理。未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我办将视情追回款项。
5.项目在研过程中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必须先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送市社科规划办报批后方可执行。
6.项目在研究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须及时报送到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将择优向有关单位推荐、编发《成果要报》或刊发在省市有关媒体上。
7.项目研究工作结束,拟申请鉴定结项前,项目负责人应向单位相关部门提交《鉴定结项审批书》及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对照课题申请书审核无误后,连同4套最终成果一并报送我办,由我办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组织成果鉴定。
《立项回执》、《重要事项变更登记表》、《鉴定结项审批书》可在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工作”的“哲学社会科学”栏目中下载。市社科规划办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A座23楼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内,电话:63537600。
附件:合肥市2013—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名单
资助项目37项,编号HFSK13-14D01——HFSK13-14D37;
非资助项目19项, 编号 HFSK13-14D38——HFSK13-14D56
合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