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2014-03-12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与集中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经济学院2011级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 毕业生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同意定稿,并在印刷版论文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2. 修改好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不隐信息)3月16日—20日间交徐旭老师处(电子邮箱: xx68@hfut.edu.cn)进行查重检测,每人一次检测机会,未通过检测的论文不得送审。通过检测的同学将论文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14年3月18日—22日统一交到建艺馆737室(联系人:吴娟;联系电话:15855124404)。送审论文依规定隐去导师和学生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3.各位同学需及时在学位管理系统内填报自己的论文信息和成绩。准备好所发期刊论文复印件。

4. 班长统计本班同学发表的小论文,统计结果做成EXCEL表格,内容包括专业、学生姓名、论文题目、发表的期刊、发表日期、是否核心期刊, 2014年3月20日将统计结果交(以专业为单位)到建艺馆737。

5.班长将本班同学的相关信息做成EXCEL表格上交(电子档即可)。相关信息包括专业、学生姓名、毕业论文题目、导师姓名、选题来源,联系方式。

6. 论文送审:2014年3月19日至2014 年3月25 日之间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时间,学院将严格审查论文及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条件者或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送审,也不安排答辩。

7. 论文盲审意见反馈后,研究生须根据盲审意见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并获导师确认。

8.学校抽查外审的论文通过者,论文答辩与学院送审的同学一并安排。

9.若因研究生提交论文迟延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期答辩,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延期答辩。

请研究生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早做准备并安排好进度,与导师保持经常联系。

注意事项:

1、需要办理延期答辩的同学请于4月10前办理相关手续;

2、特别提醒:论文送审为一次性送审,未在规定期限提交论文送审的同学,视为延期答辩。

3、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处理。

4、研究生未能如期完成各项工作,导致学位申请延误的责任自负。

经济学院

2014年3月12日

阅读 67 次数
更多: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