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研究所、办公室,各位老师、学生: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4月2日-4日放假,共3天。4月4日(星期一)原安排的教学活动取消,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学生注册中心联系。
二、交通班车安排
4月2日至4日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交通班车安排如下:
7:2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8:2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一辆大客
17:0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7: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1:50返回 一辆大客
13: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7:20返回 一辆大客
4月2日、3日增发:
22:15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一辆面包
三、作息时间及交通班车运行时间调整
(一)作息时间调整
1、自4月5日起,屯溪路校区教学时间安排按2015-2016学年校历中“4月5日—7月10日”的作息时间执行,上午8:00开始上课,下午14:30开始上课;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机关工作时间上午不变,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4:30—18:00。
2、翡翠湖校区教学、机关工作时间作息时间不变。
(二)交通班车运行时间调整
自4月5日起,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之间交通班车运行时间,上午不变,下午顺延半小时;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往返翡翠湖校区的交通班车运行时间不变。
四、几点要求
1、学生管理部门要在“清明节”前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专业实习、毕业生就业和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
2、各系、研究所、办公室要对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反映;学院将重点检查实验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3、清明节期间,教职工外出扫墓要注意防火和交通安全。值班员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特此通知。
经济学院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