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研究所、办公室,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4月2日-4日放假,共3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4月1日(星期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星期六)原有教学活动取消。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学生注册中心联系。
二、交通班车安排
4月2日至4日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交通班车安排如下:
7:1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8:2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7:0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8:2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1:20返回 一辆大客
14:2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6:50返回 一辆大客
4月2日、3日增发:
22:15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面包
三、作息时间及交通班车运行时间调整
(一)作息时间调整
1、自4月5日起,屯溪路校区教学时间安排按2016-2017学年校历中“4月5日—7月9日”的作息时间执行,上午8:00开始上课,下午14:30开始上课;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机关工作时间上午不变,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4:30—18:00。
2、翡翠湖校区教学、机关工作时间作息时间不变。
(二)交通班车运行时间调整
自4月5日起,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之间交通班车运行时间,上午不变,下午顺延半小时;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往返翡翠湖校区的交通班车运行时间不变。
四、几点要求
1、学生管理部门要在“清明节”前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专业实习、毕业生就业和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
2、各系、研究所、办公室要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学院组织检查实验室等重点场所。
3、清明节期间,教职工外出扫墓要注意防火和交通安全。
4、值班员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特此通知。
经济学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