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8-03-26

各系、研究所、办公室,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4月5日-7日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4月8日(星期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学生注册中心联系。

二、交通班车安排

4月5日至7日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交通班车安排如下:

7:50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一辆大客

8:50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一辆大客

16:5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一辆大客

8:20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1:20返回一辆大客

14: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7:20返回 一辆大客

4月6日、7日增发:

22:0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一辆面包

三、几点要求

1.学生管理部门要在“清明节”前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专业实习、毕业生就业和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学生返校工作,确保学生按时安全返校。

2.各办公室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3.清明节期间,教职工外出扫墓要注意防火和交通安全。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以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经济学院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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