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进一步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工作中的咨询作用,提高科技管理工作水平及项目评审的规范性和客观公正性,根据《安徽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及使用办法(暂行)》,省科技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机关,从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够参加我省科技项目评审和咨询活动的专家。
二、征集方式
1.专家所在单位或所在市科技局或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向省科技厅计划处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
2.与外省(市)交换专家。
三、专家入库条件
(一)技术专家主要是从事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或在国家、省主要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博士或副高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在近五年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专家优先入库。
(二)管理专家主要是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和各类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财务、金融专家主要是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长期从事经济研究具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等。
(四)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客观、公正。
(五)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自愿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七)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专家入库流程
申请人以下流程完成注册、申请:
(一)登陆https://sso.ahzwfw.gov.cn/网址—点击“注册”按钮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登录系统;申请人填写的各项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证明附件同时按要求上传;
(二)专家所在单位或所在市科技局或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省科技情报所审核;
(三)省科技厅将拟入库专家名单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入库。
(四)本年度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系统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安徽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和“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8年11月1日前将电子版(无需递交纸质材料)发送至邮箱:kyk@hfut.edu.cn(文件名注明申请人姓名)。
科研院自然办联系电话:0551-62901951(赵老师),62901115(岳老师)。
附件2.推荐专家信息汇总表.doc
科研院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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