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信誉保证”服务的通知

2020-03-25

各有关单位及老师:

为进一步推动科研诚信建设,确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有关成果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防范科研信誉风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将我校纳入作为试点科研单位,试点试用“成果信誉保证”服务,提供机构对成员成果的认证服务,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一、申请人

(1)成果认领与审核。各申请人认领成果的方式不变,即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ISIS系统,点击成果认领功能,利用科研之友进行成果认领,认领过的成果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个人成果后面便会标识有绿V标志。

(2)成果导入。经科研之友认领审核过的个人成果会标识有绿V 标志,在使用科研之友第三方导入功能导入到基金申报系统中时,标识有绿V 标志的成果会自动进入申报系统。对于前期已经导入到基金申报系统中的个人成果,可以对基金申报系统中的“个人成果”进行更新,那些经过认领和审核的个人成果便会更新为带有绿V标志。(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二、二级单位

严格落实申请人、学院、学校三级负责制,各二级单位应进一步落实管理主体职责,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切实履行成果审核职责。由院领导牵头,统筹人员和时间安排,充分保证对所有基金项目申请成果审核工作的全覆盖。

现已为各二级单位开通加拿大2.8在线预测飞飞科研之友机构版(https://hfut.scholarmate.com)“成果信誉保证”服务的管理员账户,并通过系统发送登录邮件至各管理员邮箱,请各位管理员注意查收。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信誉保证”系统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2)。

联系电话:62901951、62901115

附件1:“成果信誉保证”使用手册——面向科研人员.pdf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成果信誉保证”系统常见问题解答.doc

阅读 320 次数
更多: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