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2.8在线预测飞飞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修订版)

2022-03-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在总结我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加拿大2.8在线预测飞飞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加拿大2.8在线预测飞飞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第二课堂部分实施细则》,特修订《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第二条 综合测评采用多项指标对学生各方面的素质进行全面评价,从而较为真实地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总体状况,达到检测教育效果、培养学生成才的目的。

  第二章  综合测评内容和方法

第三条 测评的内容包括学业成绩、第二课堂、综合评议三个方面,每项以百分制方式计分,最高不高于100 分,最低不低于 0 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大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80%+第二课堂×15%+综合评议×5%;

大二、大三、大四(五年制)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 65%+第二课堂×20%+综合评议×15%。

第四条 学业成绩的评价指标为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成绩以首次记载的原始成绩为准),以学年学业平均成绩进行测评。其计算公式如下:

第五条 第二课堂的评价指标按照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所记载成绩,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德、体、美、劳等方面内容。参照《加拿大2.8在线预测飞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暂行)》中的实施细则星级标准,根据学生在相应学年时间段内获得第二课堂成绩所对应达到的“星级”数,进行“百分制”分数换算。具体换算方式如下:

  1  学生相应学年内第二课堂“星级”数与百分数换算方式

模块名称

成绩对应换算方式

最高分

思政学习

1颗星16分,第2至5颗星每颗星1分

20分

科技创新

1颗星16分,第2至5颗星每颗星1分

20分

体育健身

1颗星16分,第2至5颗星每颗星1分

20分

劳动实践

1.按照寝室卫生学年平均成绩,换算成10分制记载(非集中住宿学生获得1颗星得6分);

2.集中公益劳动按照1小时1分记载,满分10分。

20分

选修模块

1颗星11分,第2至10颗星每颗星1分

20分

总计

100分

 第六条 综合评议的评价指标,由班级测评工作小组根据学生该学年个人总结、学生互评、综合评议等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第三章   测评实施要点

第七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在秋季学期开学时进行。

第八条 测评对象为经济学院在籍在校本科生。

第九条 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系(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本院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制定、指导和实施,审定各班级综合测评成绩等工作,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班级成立测评工作小组,班级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等7或9人组成,负责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其中,班级学生代表由各班级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综合测评最终成绩由班级测评工作小组打分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第四章  测评程序

第十条 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均要结合本人一学年来的综合表现情况提交个人年度测评总结报告,拟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参加测评总结答辩。

第十一条 学生互评。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进行学生互评,重点结合班级学生集体观念、责任意识、公共服务等方面民主推荐优秀,作为综合评议参考指标。

第十二条 测评小组打分。测评工作小组结合学生个人总结报告、总结答辩、学生互评、学生日常表现等,对班级全体学生该学年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打分。打分主要考量政治思想表现,集体贡献度,学风与寝室检查情况,荣誉表彰情况,违纪违规情况等各方面。        

第十三条 成绩统计。按照综合测评内容与方法,进行学业成绩、第二课堂成绩与综合评议成绩统计,并计算形成综合测评成绩。

第十四条 公示。综合测评的结果经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全体同学公示,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获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得参与该学年奖学金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济学院2021级及以后入学的在籍在校本科生,2020级及以前入学的学生按照原《加拿大2.8在线预测飞飞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2022年开始实施,具体条款由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根据年级实际情况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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